南芬区民政局机关现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办、双拥优抚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办、老龄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等8个行政股室。
办公室
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调查研究,局机关公文处理、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 联系电话:0414-3839397 传真:0414-3839397
民间组织管理办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联系电话:0414-3839397
双拥优抚股 一、协调处理军政军民关系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协调安置现役军官家属就业和部队子女就学以及各项拥军政策的落实;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褒扬、评残定烈等工作; 四、收养荣复转退孤老军人、孤老烈属工作和牺牲病故军官家属易地安置工作; 五、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六、协调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城乡光荣院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联系电话:双拥优抚股 0414-383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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